对方寻衅滋事,对方先动手,请问我该赔偿对方吗?

我家开饭店的。3月29日晚,一群人在我这里吃饭喝醉了,我老婆在吧台算账,结账时,要求我老婆免除近70元的饭钱,我老婆不同意,其中一人辱骂我老婆,我老婆回骂一句,另一人便向我老婆动手,我当时看到了。便于那两个人厮打起来,对方进医院后,医生检查4根肋骨骨折,而我和我的母亲是轻微脑震荡,母亲被对方一人拿酒瓶砸了一下,另外一位阿姨下巴被对方用玻璃瓶划破3厘米的伤口,我的手指被对方咬掉一块肉,缝合了6针。今天派出所通知我说对方4根肋骨骨折,请问我该怎么办,需要对对方赔偿吗?是他们寻衅滋事在先的

造成对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当然应当赔偿。追问

是对方先动手打我老婆的,我算正当防卫吗?而且我们三个人都是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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