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5年,房子一直在女方名下,现在男方要求过户,女方坚持过给子女,可以吗??
追答不可以,。
住房是你俩共有财产,怎么处置,需要你俩一起协议解决,任何一方没有权利单独处置,
既然之前离异协议有协议好了住房分割,双方认可签了字,就要按照协议执行。
但男方一直没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女方也是为子女争取利益也不行吗?
追答分割住房,是你和前配偶之间事情,和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无关,
这是不相干的两件事。
不要弄混淆,
如果男方不履行法定抚养义务,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再和他协议未果前提,直接上法院起诉。而不能过户住房。
就像你不缴纳物业费,物业把你家水电切掉一样。双方都违法!
但是男方一直没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对子女不管,如果房子给他,那以后子女怎么办?
追答对子女不管你可以去法院告他。。。勒令他出钱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