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10几年了,没有去还,银行也没追查,是死账吗

贷款10几年了,没有去还,银行也没追查,是死账吗
金额13W

很大可能银行已经做了坏账处理了,查一下自己的征信看有没有相关记录。如果你的贷款已经到期超过两年,银行没有催收,那么恭喜你,你可以不用还了,因为银行已过了诉讼时效,最算到法院起诉也不会受理。但要记住,以后只要是这个银行拿过来给你要签名的东西都尽可能不要签,如果签了与这笔贷款相关的有可能还是要继续还。如果是按揭或长期贷款,现在未到期或到期还不到两年,那么银行还是有权向你追收贷款的。
贷款还不上的后果:
贷款行会依法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贷款人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
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贵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
如不是恶意的拖欠银行贷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贷款的利息,建议先向贷款行先申请贷款展期,说明还款意愿和暂时还不上贷款的事实和以后还款的计划,一般情况下银行会予以宽限。
如果银行贷款的时候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到期后超过三年的话法院不予保护民事权利,也就是不能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只要没有超过二十年,法院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如下:
1、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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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如果你的贷款已经到期超过两年,银行没有催收,那么恭喜你,你可以不用还了,因为银行已过了诉讼时效,最算到法院起诉也不会受理。但要记住,以后只要是这个银行拿过来给你要签名的东西都尽可能不要签,如果签了与这笔贷款相关的有可能还是要继续还。如果是按揭或长期贷款,现在未到期或到期还不到两年,那么银行还是有权向你追收贷款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2-17
银行已经早就把这笔账核销掉了,免得他们的资产负债表不好看,他们都是有呆账准备金的,不过他们仍然会保留你这笔帐的追索权,只是个法律上的词汇,实际上不会怎么样的。你不用担心,只要你别到这家银行再贷款就行了,因为贷也贷不出来,他们把你的信息都记录在数据库了。
第3个回答  2009-12-17
在银行联网的央行信用记录里有登记,还清后好像70年记录才可以消除。
第4个回答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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