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区分标准在哪个法律的哪条里面能找到?

想知道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区分标准是不是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里能找到?在《解释》的第几条?

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区分标准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

目前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

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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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1-14
这个区分以户籍登记为准,解释对此没有做规定。当然如果农村居民在城镇工作生活满一定时间,也是可以按照城镇居民对待的。
第2个回答  2009-11-14
户口本里有记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1-14
在解释里只是规定了赔偿标准!
第4个回答  2015-05-2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解释中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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