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工伤伤残九级,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的9个月。
【2】如果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根据《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
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九级伤残6个月,
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九级伤残最高6个月,最低2个月;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劳动者因为工伤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