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付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婚后加上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题所述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方名下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1、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应认定为明示放弃个人所有,转为共同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转化为共同财产。
3、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
4、在离婚时,双方直接对房屋进行分配,双方互不补偿;但可以考虑一方对房屋取得贡献较大,适当多分。夫妻双方婚前都出资购买房屋,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属其个人财产。
1、另一方的购房出资,未明确表示归共同所有的,仍属其个人财产。
2、若有按揭贷款,以婚后收入清偿的,应当认定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
3、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由拥有房屋一方补偿返还给另一方支付的购房出资款以及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夫妻双方婚前都出资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或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
1、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
2、在离婚时,双方直接对房屋进行分配,双方互不补偿。
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该增值收益归共同所有,属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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