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2-30
婚姻是的,受法律保护的,她不想继续和你过,你也没办法强迫。这是你们两口子的事,不在公安局的管辖范围内,她不是属于走失,是自己离开的,也没犯法,不负责给你找。
过日子是两个人的事,她不想过了,你不离也没用,分居2年后就可以宣判离婚。说句不好听的,没离婚这期间她要是外面欠债,你还要帮她背一半的债。
必须失联48且即便报警.没立竿见影效咱公仆效率懂发朋友尤其媳妇朋友帮忙或许躲谁说定
这种情况,你妻子很可能已经是红杏出墙了,她的心已经不在你身上了!因为:
1.在没有第三者的情况下,她不可能离家出走不回来,只有有了第三者,有人在背后支持她,她的胆子才有这么大,她的心才能狠得起来;
2.她能狠心把腹中的孩子都打掉,那更说明你们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结束,不然的话,怎么可能把第一胎的孩子打掉?怎么可能这样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