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监护人向原幼儿园申请转园。
2. 原幼儿园开具转园联系单。
3. 监护人拿着转园联系单和相关资料到本区教育局。
4. 经区教育局批准,安排接收学幼儿园,接收幼儿园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幼儿园公章。
5. 监护人持加盖公章的转园联系单,去原幼儿园开具转园证明,办理转园手续。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 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2. 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3. 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4. 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5. 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6. 享受资助信息;
7.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