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问题不难解决,现在人事局不认,需要找出为什么不认的原因。按照一般的常识,临时工是不会建立个人人事档案的。从开始为你建立个人人事档案开始,你实际上已经属于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可能你开始是属于临时工,但是经过在单位工作几年以后,已经录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从临时工录用为编制内工作人员,有一套完整,严密的手续,而且这些手续资料,都会进入个人人事档案。当然作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与临时工相比,主要涉及到一个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从2014年10月才开始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对于2014年10月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如果属于编制内工作人员,其工作工龄都要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属于编制外临时工,或是单位聘用的聘用合同制人员,都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作年限,属于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在折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时,是按照140%的缴费指数进行计算,如果属于实际缴费年限,是按照实际缴费的基数来计算缴费指数,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比实际缴费年限更有优势。
事业单位职工,如果属于编制外职工,计算养老金时没有过渡性养老金,也没有十年的过渡期,所以可能要吃点亏;但是如果把你计算为编制内人员,不但可以有视同缴费年限,还可以享受都过渡性养老金,还可以享受到职业年金待遇,这个差别是巨大的。
讲完了临时工和编制内员工的差别以后,我想大家已经明白了为什么编制那么重要。但是你是否属于真正的编制内人员,除了个人档案以外,人社局是否认可才是比较关键的。社保局、编制办属于人社局的下属部门,所以人社局要找出你是否属于编制内人员,这个非常容易,另外用人单位对于你是临时工还是编制内人员也是心知肚明的。
发生了这种情况,首先应该出面的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于你是不是编制内员工,应该最有发言权。所以你第一步不是找人社局,首先应当找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要找出你是编制内工作人员的依据是非常容易的,即使是个人档案不完整,但是事业单位不像企业,企业存在一个破产、兼重组的问题,容易造成资料的丢失,但是事业单位不一样,事业单位是否和你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的人事部门一清二楚;人社部门当初是否录用你为编制内人员,人社局的单位档案也是有记载的,所以不是人社局承认不承认那么简单的问题。
综上所述,你档案记载是临时工,你现在是事业编,这个可能是有一个过程的。过去是临时工,现在是事业编,但是从临时工到事业编有一系列的程序和录用手续,人社局是事业编制的主管部门,所以你需要从单位开始查找一直到人社局。如果属于真正的事业编是跑不了的,如果属于临时工,那也是无法确认为事业编的。
首先对于题主的处境深表同情,不过同情不解决问题,还得面对现实。我认为题主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尽快还原历史,捋清事情的来轮去脉,把自己的身份彻底做一了断,免得到办退休时才发现问题,从而影响了退休待遇的领取。
现在最急迫的是要捊清楚参加工作时是什么身份,是在什么时间通过什么渠道进入事业编的? 不管你自己怎样认为,身份的认定有几个标准,只要你拿得出证据来证明。
第一:当然就是人事档案,既然人事档案里面认定你为临聘,那你的身份就是临聘,可能你自己进入单位时没有看清楚招聘的主体是谁。
第二:在编职工,进入单位有组织部门开具的“报到证”;在组织部门都有“编制卡”,一般来说上面会有组织部、编办、财政、人社这几个单位的签章,能够证明你的编制性质(是否为干部身份或工勤身份)、工资来源(是否财政保障核发)。你自己是否拿出的证据证明你有“编制卡”或者复印件。
第三:如果是事业编在编职工,一般每年会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你是否有填写过,连续三年的考核结果是什么,你要拿出证据。
第四:问一下单位财务,你的工资以及其他职工福利的经费来源是怎样来的。在编职工是本级财政部门,按照核定在编人数保障核发的。临聘基本是单位账户或第三方劳务派遣发放。
第五:可以从其他渠道查询到自己身份,比如公积金管理中心、医保局等等,公积金、职业年金、医保报销比例,在编和临聘是有差别的。
很多人在考单位的时候,没有弄清楚到底自己参加的是单位组织的考试还是本级人社和组织部门组织的公招,有的以为只要参加了考试,过了就一定有了编制,其实自己一直是临聘却不自知……
档案里是临时工,而我现在是事业编制,现在人社局不认,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