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亲戚家在上海怎样办理居住证

如题所述

居住在上海亲戚家办理居住证需要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

第二条 来沪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以及以下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之一:

(一)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二)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三)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前款所称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第三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提供《居住登记凭证》。

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

第五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扩展资料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

第六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来沪人员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七条 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后台比对完成核定。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的,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通知公安制证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居住证》由申请人居住地公安分局签发。

第八条 居住在违法建筑或者有违法居住行为的,不予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

第九条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在收到《居住证》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申请人领证时,应当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19
让你现在居住处的主人给你写一个同意亲友借住的证明。然后到你居住地所在地居委会盖一个章,当然,前提是你以及你的居住处主人已经在居委会登记过,有据可查的。有些居委会有现成的借住证明,只要查到你的租住信息,就会开给你。
但是办理证件的时候需要带居住处主人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一般人不愿意借给你的。如果你现在居住处的主人跟你关系很好,那就没问题。
第2个回答  2020-11-01
第3个回答  2016-12-18
居住证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可分为以下几类:
①居住时间证明:包括外来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②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③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④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注: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公安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请表》并签字,提交《居住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的申领条件及证明材料(审核后退还)。
3、人像采集后,开具《居住证受理回执》(凭借回执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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