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7-11-17
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当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只能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不能有所增减。
大多数人身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也不存在比例分摊和代位追偿的问题。同时在人身保险中,一般也没有重复投保、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保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