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2.《监狱法》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3.《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请问到哪个部门申请探视呢?要是没人理睬,或者不批怎么办呢?
家属到哪个部门申请呢?会有人理睬吗?要是不批怎么办呢?
追答去拘留所问问需要什么手续不会不让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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