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按揭买房,首付为男方父母和夫妻二人出钱共同买的,房产证上是夫妻二人的名字,父母出钱占大头,当时还说签个什么凭证借条,证明父母出过钱,让男方签字,不过女方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份凭证借条,更没有签过字,只是提过,现在夫妻二人感情不合,想要离婚,女方要子女的抚养权,房子现在还是按揭的,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
如果女方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现在女儿才几个月,能不能要求多分一些呢?
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和争取财产没多大关系,和在离婚中谁有过错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