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在男方家,离婚以后男方家拆迁,女方可以得到安置房和补偿款吗?

如题所述

根据签订的拆迁协议或当地的拆迁政策,先确定是否有女方的拆迁利益。如果有拆迁利益。在北京地区,回迁房常见的拆迁政策有按家庭人员数量分配和按照宅基地使用面积一比一置换两种方式,如果是按家庭人员数量分配,一般女方具有相应的回迁房权益;如果是宅基地使用面积一比一置换得来的回迁房,一般女方没有相应的回迁房权益,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有优惠购房面积:在农村拆迁过程中获得的优惠购房面积一般分为按宅基地使用面积计算和按家庭被安置人口数计算。如果按宅基地面积计算优惠购房资格,仅有宅基地使用权人方能享有相应权益,您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如果是按被安置人口数计算,您又是被安置人员的在,您可以要求分割相应的权益,但是优惠购房面积并不是房产本身,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对方给您补偿款。优惠购房面积价值折算可考虑优惠取得的房产性质、能否上市交易、能否取得产权证等因素,在不高于市场价格与优惠价格的差价范围之内予以确定。如果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一般属于以家庭为单位作出的补偿,也就是说作为家庭成员均享有相应份额。补助和奖励:可参照当地的拆迁政策或签订的拆迁协议,一般涉及到的补助和奖励为房租补助奖、提前搬家奖、工程配合奖、季差补助奖、规范建设奖励费、环境建设奖励费、冬季取暖补贴费、清洁补贴费、高层补贴费、困难补助费、公摊补助费等,如果是按照家庭补偿,那就按照家庭成员数平均分割补偿的总额;如果是按照个人补偿,那就直接按照家庭成员个数乘以个人的补偿,这一类的补偿都与家庭成员有关,您作为家庭成员,可以要求分割属于您的份额。
拆迁要判断自己有没有拆迁利益,能不能分到拆迁利益,都要结合当时的拆迁政策、拆迁协议具体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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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2
你好,首先,要明确户口和财产之间不存在关系,女方能否得到安置房和补偿款,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按照《民法典》第1087条第三款的规定确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离婚后,女方能否分得拆迁安置房,关键在于该拆迁安置房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被拆迁的房屋属一方婚前财产的,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过扩建或添附的,要分具体情况处理,该拆迁房屋扩建之前面积转换安置的面积或价款,归房屋所有人个人所有;而扩建或添附的面积或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对房屋没有添附行为,拆迁时也没有补偿差价,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就是一方婚前个财产,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拆迁安置房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对房屋没有添附行为,但取得的拆迁安置房有补差价的情况,此时要根据补差价的欠款来源分情况判断:如果差价是用一方个人婚前财产补足的,且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的,那该房屋仍然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差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补足的,此时房产仍然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但是所补差价的数额部分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7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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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17
首先要明确一点,户口跟财产没有什么关系。
女方能不能得到安置房和补偿款,完全要看这个拆迁的房产,女方是不是有份,是男方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的。
如果房产没女方的事,就算户口簿上女方是户主也没用。这跟户口就没有关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3-26
女方的户口在男方家离婚以后拆迁了,要是你方的户口还在男方家肯定可以得到安置房和补偿款的,因为这个都是一个人户口,还有就是人来分配,所以你的户口在那边肯定会有一定的补偿款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12-17
如果按人口补偿应该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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