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被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如题所述

被执行人,被执行期间,被执行人的房子可以过户,只要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未送达登记机关,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依旧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登记机关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的过户登记申请,尚未核准登记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在送达登记机关时,其他人民法院已向该登记机关送达了过户登记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应当优先办理过户登记。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参考资料来源: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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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09-26
被执行人的孩子如果继承了房产,那么他的孩子必须以继承的份额为限承担被执行人对外的债务,如果他的孩子不继承房产,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房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9-26
1、如果被执行人对外转卖该房屋,并且房屋处于被查封的状态的话,那么是无法办理过户的。
2、如果房屋没有处于查封扣押的状态,那么房屋是可以进行过户的,但是出售房屋获得的款项还是会被法院进行执行。
3、如果房屋所有人在执行期间死亡,其继承人愿意继承该房子的话,那么继承人在房屋的价值范围内需要承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在清偿完毕债务后,可以向房管所申请变更房产证信息,即过户。
4、如果继承人不愿意受让的,那么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该房产进行执行。追问

当初我打电话问法院执行的怎么样了,法官告诉我他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银行卡里有五百元,法院给冻结了,可是到现在我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啊,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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