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试用期辞职人事局不批准怎么办

我是2009年被学校招聘来的老师,现在还在试用期辞职,学校和教育局都签字批准了,但是还必须人事局同意才拿得到档案,我把相关材料交到人事局人事科了,说是局长开会去了,叫我等通知,并且说在人事局同意之前我都必须上课,到时工资才好算!但是现在学校已经把我的课安排给其他老师上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有相关经验或知识的情告诉我要是这样下去人事局一直不批准,我该怎么办,学校开会那些我还用不用去参加?怎样才能拿到我的档案?

第1个回答  2010-09-07
正常情况下,试用期内,如果你不想干了,就不存在辞职。所以辞职申请也可以不写。

第二,因为不涉及到人事调动等手续,你的档案人事局不应该卡着不放,或许真的是因为要向领导汇报一声才能把你的档案转递过去,因此,你可以一哭二闹三上吊,逼他们科室领导向局长汇报,尽快把你的档案转递出去。

第三,学校里的一切事务你都可以不参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6
只有向上级申请人事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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