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赔偿合同又后悔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和公司签了合同,后悔了,是不能随便走人的。 如果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走了;如果已经过试用期,则可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到时不用管他同意不同意,也可以走人了。 你到时离职后,单位应当给你结算工资,并且应当在十日内给你办理离职手续,如果单位不办理,则是单位违法了,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你不走以上法律程序,单位不给你离职手续,你再就业就困难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