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违章可以到以下地方去办理:
1、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轻工二路一号
电 话: 0757-82962891
2、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城门头西路10号
电话: 0757-82816501 / 0757-82244933
3、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2大队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张槎朗沙路交警大楼3楼
电 话: 0757-82981343
4、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三大队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吉利过境路中段
电 话: 0757-85388395
5、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镇朗沙路1号
电 话: 0757-82981304
6、佛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区大队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汾江中路79号
电 话: 0757-82820496 /0757-82820497 /0757-82244933
7、北滘交警中队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北滘镇三东东路3号
电 话: 0765-26323002
8、平洲交通中队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桂城平洲南港路南港大道
电 话: 0757-86777920
9、松岗镇交警中队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狮山镇松岗田心路
电 话: 0757-85224346
10、陈村交警中队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陈村镇南涌乡府边
电 话: 0765-23351108
拓展资料: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
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2004年5月1日,现行规定废止,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百度百科:交通违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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