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没有按判决文书指定的期限内偿还债务,就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
1、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数、起止时间、利率等计算;
2、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扩展资料:
案例:
20年赔偿款不还利息超本金 法院调解达成和解总计15万
20年前,谭某在横穿马路时被王某驾驶的面包车撞倒致头部受伤,当晚抢救无效死亡。经法院判决,王某需赔偿谭某父母和子女各项经济损失63000余元。
然而多年来,王某始终未履行判决,法院也未能查找到其财产线索。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时隔20年后,王某获悉利息已高达15万余元。最终经通州法院调解,王某给付了本金和利息共计15万元。
据介绍,事故发生时,谭某家中上有六旬的父母双亲,下有8岁的儿子和4岁的女儿。家里突然失去了精神和经济支柱,一家人陷入了悲痛之中。为了抚养孩子长大,谭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向王某讨要赔偿款。
通过诉讼,最终通州法院判决王某赔偿谭某的父母和子女死亡补偿款、扶养费、抚育费共计63000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20年过去了,通州法院的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对王某财产线索的查找。终于在今年,法官发现了王某的银行存款有5万余元,遂迅速采取了强制措施。
果然不出意料,王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存款被冻结了,第一时间联系法院交钱。本以为按照判决,6万多元就可以结案。但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本金虽然只有6万多元,但经过法院计算,迟延履行利息却高达15万余元。
听到这个天文数字,王某被吓到了,一边悔不当初,应该早一点还钱,一边主动找谭某一家人协商,争取和解。经过法官数次沟通,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本金利息总计15万元,案结事了。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人民网-20年赔偿款不还利息超本金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利息的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判决书上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利息的计算可以分为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一、一般债务利息
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实体法规定(如合同法)所确定的利息。这部分利息的计算方法通常会在判决书中明确,如果判决书中未明确计算方法,则可能需要参照双方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计算时,一般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确定基数:一般以判决书确定的债务本金为基数。
确定利率:根据判决书或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利率。如果判决书中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利率计算;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可能需要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
确定计息期间:从债务产生之日起计算至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进行计算:根据确定的基数、利率和计息期间,按照相应的计息方法(如复利、单利等)进行计算。
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因迟延履行而需要额外支付的利息。这部分利息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具体计算时,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 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 × 日万分之一点七五 × 迟延履行期间
其中,“迟延履行期间”是指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期间。
注意事项
利息计算标准:法院判决书上一般会注明利息计算标准,如果没注明,则可能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但具体计算时还需考虑银行利率的调整情况。
迟延履行的后果: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除了需要支付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外,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后果,如被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等。
咨询专业律师:由于利息计算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