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证考试要求规定:
1、幼儿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中教师考试科目: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2、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3、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学籍证明在哪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