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先动手,我还手造成对方轻伤,我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起初我言语上辱骂对方,然后发生争吵,对方先动手打我面部,我后还手,两人互殴,造成对方鼻梁粉碎性骨折造成轻伤,我没有伤,对方是六十岁以上老人,当时没有旁观者,没有监控,后来我被公安带回去做了笔录,对方就住院了,对方跟警察说是他先推我的,我才还手的,这种情形我需要判几年呢?

当双方都对对方造成的伤害时,双方都要对所造成的伤害负责,决定适用调解还是追究责任。如果是对方先动手当事人是正当防卫,可以不出钱或只担负一半或更少,如果相反当事人先动手那会负全责。也就是别人受伤比较严重,而当事人又不是正当防卫,那么成担的责任就要大一些。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如果是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那么被打一方是可以采取正当防卫的,给对方造成的损伤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达到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对打人者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造成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自首的可以酌情减刑刑罚。把对方打成骨折,要经过法医鉴定 。如果属于轻伤涉嫌伤害罪,要判刑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处罚,要拘留。但对方谅解或放弃起诉,可能不会判刑。如果是轻微伤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无论是哪一种,均需要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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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02
第一,如果是派出所根据医院定性的“轻伤”,已经是刑事案件!
第二,事情的起因是你辱骂对方在先。这是因!关键点!
第三,纠正一下,你不是正当防卫!是有辱骂的因导致的。
第四,伤者六十多岁
所以,在这件案上会用情节严重来判!能否取得受害者原谅是关键,否则。半年以上有期徒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5-02
鉴定为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追问

对方先动手的

第3个回答  2018-05-02
轻伤一般要判刑追问

对方先动手的,我算正当防卫

追答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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