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情况伤残鉴定能评级吗,不是工伤鉴定

在家劈柴意外砍掉了自己左手小指,导致截肢,找保险理赔,我这个情况能不能评上伤残等级。

不够级。
商业保险理赔,伤残鉴定执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安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按照该标准规定,最低伤残等级十级对尾指伤残的定义是:“15)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5掌骨部分缺损”,你的情况还没有达到十级伤残标准,不够级。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5.10 十级
5.10.6 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
15)一手小指完全缺失并第5掌骨部分缺损;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4
在没有进行工伤认定之前,是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员工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来判定伤残等级。但是司法鉴定结果不作为工伤赔偿的依据。

员工需要根据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第2个回答  2018-12-24
1、这个是能评上伤残等级的;
2、带着这些资料直接去伤残鉴定中心鉴定即可;
3、前期是先治疗,等伤养好再去。
第3个回答  2018-12-24
一般骨折都可以定级别,要是掉的话,肯定可以,找个律师,以律师所名义去鉴定,一般律师所和鉴定所都有点关系,尽量会给你往级别高的评。
第4个回答  2018-12-24
当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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