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出资70万,男方贷款80万,房产证是双方名字,贷款还了2年10万,现在准备离婚,女方父母拿钱出来把男方的贷款全还了,男方在房产证上除名了,现在离婚证还没拿到,原本女方支付贷款2年产生的10万利息费用,现在男方要求女方给她40万(说是房产增值的补偿)女方可以拒绝吗?
夫妻双方离婚时,名下的房产应该怎样分割?哪些可以分?哪些是不能分的?今天视频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