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服刑人员,目前是假释状态,4年前因为老婆生孩子没钱,我做了犯法的事,把非法找的钱给她后进去了,这4年中,她在家带孩子带到了一岁多,然后就离开家里,孩子丢给我父母,(补充一句,她是社会上小太妹的性格,爱玩,爱撒谎,吃烟喝酒什么都来),离家后几个月才回来看孩子一次,顺便买件衣服,我家离她家5分钟车程,她要几个月才回来一次,然后天天在外面疯,中途找过一个男人,玩了几个月,后来分了(她亲口说的,没有证据),4年后的今天我回来了,由于这么多年她这么对待家庭对待孩子,又出轨,被我打了一顿,然后她就起诉离婚,和我争孩子的抚养权,关键是她一点经济来源都没有,她家也没钱,她一天只知道和她几个闺蜜喝酒抽烟抱怨生活,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给她孩子,尤其是这几天,因为孩子说话不明朗,我害怕是声带有问题。喊去市里大医院检查,她既然说她有事去不了,太寒心了。请问一下,她现在起诉我了。我要在法庭上如何阐述,才对我有利?请一条条帮我理一下,她又有哪些有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