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学生在晚自习手机被巡查老师没收,而且杳无音讯,学生已经向班主任反映。家长已与班主任联系,希望班主任能够帮帮忙问问看,是哪位老师没收的手机,让学生自己去要回来。班主任说学校的规定是不能玩手机,如果能找回来就找回来,找不回来就没有了。学生本人说是手机震动。知道学生不应该把手机拿出来,学生有错。但是学校有权利没收手机且不归还么?有没有法律规定学校可以不还?
班主任说班级里也有学生手机被没收,有的学生就没有要回来。由于给班主任打电话,毕竟现在不能把话说的不好听。从我认为的角度去想,学校可以暂时性的没收学生的手机,作为惩罚告诫之类的,这些都可以从学校的角度去思考,作为家长也能理解。但是没收老师没有与班主任沟通,关于怎么处理没收手机的事情,也没有与学生约定期限归还,我觉得没收老师有侵占的行为。学校有权利没收手机并且据为己有,作为自己的资产么?我有些不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