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说法不正确。开单位证明是为了一旦你被录取,单位无权阻拦你到公务员的行政机构上班,如果你与国企签了合同,当时应该如实告知单位你报考了公务员。这样征得单位的同意,也避免以后的麻烦。国企的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你既然签了
劳动合同,合同上一定写明了你在该单位工作的合同期限,有的还会写明最低服务单位的年限,但是如果你报考公务员考上了,你肯定不能一个身子分两半,一头在公务员的
行政单位,一头在国企公司。势必造成要么违约国企公司,要么不诚信于行政机关。如果不诚信于行政机关,你以后再次报考有可能没有单位愿意要你;如果你没有征得国企公司同意擅自报考公务员,单位完全可以控制住你无法面试和报到。因为你的档案在国企公司,扣住了你的档案,你就无法通过政审,没有政审就无法录用你。这就是你的两难选择。这也是不少到国企上班后的大学生想要跳槽跳不得的原因所在,即便有的毕业生愤然辞职,结果单位扣住档案,没有档案结不了婚、出不了国留学、办不了独生子女证、转不了正、办不了社保等等。我劝你最好把这事办稳妥,好好跟单位说好了开出同意的证明。
好多毕业生总想着两头都不误,既不耽误报考公务员,又不耽误找工作。其实鱼和
熊掌是不能兼得的。
谢谢采纳为满意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