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卖出去没过户,出了交通事故谁负责

2013年卖了一台摩托车给车行,没有过户,写了摩托车转让协议书,2018年4月摩托车韶关出了交通事故,交警查到发动机号还在我名下,第一时间联系了哟,对方脑出血,肇事者是一名五十多岁中年单身汉,声称没有钱,现在受害者要起诉肇事者,和我,在2018年6月26号开庭了,希望看到这个并且有经历过这种事情的的好心人,可以给我点意见帮助,谢谢

摩托车卖出去没过户,出了交通事故,应该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手车过户流程:
1、到车管所领取车辆过户申请表,协议书。
2、填写过户申请表、协议书,单位车辆:需盖公章,买卖双方证明,新车主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客车要有定编证复印件。
3、清理机动车违章记录,保证交易车辆在年审有效期内。
4、凭填写好的过户申请表,协议书、有关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正本到旧机动车交易点领取鉴定表。
5、车主,带齐有关证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审批手续。审批后,到市旧机动车交易点办理过户的交易手续。
6、凭办理过户的有关证件,到交警大队办理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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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6
机动车属于动产,只要签署了协议,之后所有责任由买方完全负责,和你不发生任何关系。权威解答,敬请放心,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只要签署协议,原车主就不再担责——这一条规定极为明确,不要被诱导。动产和不动产的核心区分就在这里。如果没有签协议,则有你负全责。追问

谢谢你的建议,我想找到哪个规定的,并带上法庭打官司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03
你摩托车卖给别人岀了事应该骑车人是主责,你没有过户只是连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9-08-07
法院是怎么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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