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人不在怎么办?

如题所述

男方人不在,是指不在住所地吧!那就按下面的管辖来进行起诉,只要法院给你立案了,就由法院通过不同方式进行送达审理,你不需要担心的!
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不超过一年的,则适用一般地域管辖规定,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则适用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05
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故意躲避,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那么,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找不到对方如何离婚?是不是找不到对方就离不了婚了呢?显然不是的。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可知,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可是呢,这种缺席判决,法官表示很为难的。一审估计不会判离婚。六个月后再次估计就会了。
当然,还有宣告死亡,对方死了,婚姻自然就不存在了。这种建议好像不好。当然,这个具体案子,也操作不了。
回头看这个案子,
男方找不到,女方想离婚。孩子一周岁不到。
明显就是年轻犯错,犯错后逃避。
苦的是谁,是父母,是孩子。
围观的,都是无关的群众。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若一方不到法院取传票,法院无法送达,会公告送达,一般会要花90天左右。

    公告送达后,对方不到,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若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若你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你可以在6个月后再起诉,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第3个回答  2012-04-03
如果双方都离开户籍地一年以上,女方可在“原告所在地”(户籍地或常住地)起诉离婚,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另,先向法院申请宣告男方失踪,然后起诉,看判离。
第4个回答  2020-05-09

起诉离婚一方不在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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