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骑我摩托车撞死人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有一辆闲置多年的摩托车一直在家没人骑,于是就借给了陈某,当然行车证早就没有审了,前两天,陈某和其他两个朋友(假设是A和B)一起受别人邀请去喝酒,都喝得很醉,在回来的路上,陈某骑摩托车驮着A某把骑摩托车的B某当场撞死,陈某和A某也伤势严重,不过,没有生命危险。请问,在这件事情中,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这个事情关键在于陈某和B某都是酒驾,而且陈某也有驾驶证,陈某的驾驶证是C1,而不是D证,这有关系吗?我并没有把车借给无驾驶证的人使用(但是摩托车没有审)。并且陈某的伤势也很严重。况且,陈某和A某的伤由谁负责呢?难道由死去的B某 吗? 我的驾驶证是C1D ,是不是需要吊销我的驾驶证,假如吊销,是C1D全都吊销,还是只吊销D本?

首先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超出交强险范围的部分,由实际驾驶人承担,实际驾驶人无能力承担的情况下,车主是要担连带责任。如果在出借车辆的过程中有过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明知车辆性能有问题或者由安全隐患,或者指定没有没有驾驶证等,仍然借给朋友,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非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非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在非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非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本规定,车辆出借后,非机动车所有人非对机动车的运行没有实际支配力和控制力。所以,非机动车所有人没有过错的,不对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非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的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怎样算有过错呢?像出借车况不良的车辆、明知使用人无证而出借车辆、明知使用人醉酒而出借车辆等情况,车主就有过错,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是借用人的,由保险在非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非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9-03
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于陈某和B的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但做为车主你要负连带赔偿责任,即陈某如果不能赔偿,你要代为赔偿,但你有权向陈某追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2
我来说
如果你的朋友陈没有逃跑,而且认罪了,你就没有什么大责任
但是他要是跑了,警察找不到他,就只有你承担所以责任和相关费用,你只有通过民事诉讼找到陈,再通过法律来找陈来承担责任和赔偿你的费用,
但是,如果陈没有经济能力赔偿,只有你赔偿了,责任由他承担
第3个回答  2010-09-03
49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12/53/dd4c53d0a1b705e3c49b41efc1d05855_0.html

第4个回答  2010-09-02
按法律来说,你是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因为车是你的,更是没有审了!这也要看你的朋友陈某是怎么处理的,如果他厚道那你就不用承担了,因为是他向你借的车,你没有参与骑车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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