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2-12
被人打后,虽然伤者构不成轻微伤的,但派出所一般仍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打人者予以行政处罚。
但是,如果有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予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同时,派出所也可以组织双方就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2个回答 2019-02-12
被人上门打轻微伤可向打人者索赔医疗费等损失,派出所会对打人者按《治安处罚法》处以15日行政拘留,可并处罚款!
第3个回答 2019-02-12
如果别人上门打你的话你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话,一般会被拘留7天到15天吧。应该也会烦一点款吧,毕竟上门打人这都故意伤害了吧。不过也要看她为什么去打你,如果在玉林的话可能就比较轻,如果他无缘无故的打你的话就会比较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2-12
被人打成轻微伤,经过伤情鉴定后,一般给予打人者行政处罚,行政拘留15天以下并处罚款,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