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抵押贷款600万16年3月份到期,至今超过1年,其中利息也没还,为什么银行没起诉我

如题所述

1、通常银行会有按期的催款函,三个月未还已经构成违约了。贷款合同上已经明确了还款期限,只要违约无论一个月还是三个月银行都会有权利起诉。
2、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