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具备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资质的机构目前有九家:
金陵司法鉴定所、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南京康宁司法鉴定所、南京两江司法鉴定所和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
1、金陵司法鉴定所
地址:南京市河西大街65号瑞泰大厦5楼
电话:(025)86803311
2、东南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22号徐庄软件园江苏软件园17栋。
3、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140号
电话:(025)86862002
4、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300号省人民医院内
电话:(025)83714511
5、江北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552号
6、南京正泓司法鉴定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东方万汇城3栋609室
电话:(025)58193658,13914711687
7、南京康宁司法鉴定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7号
电话:(025)84466722
8、南京两江司法鉴定所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99号明发商业广场2栋51106
电话:025-87187059
9、南京同仁司法鉴定所
地址:南京市河西大街65号瑞泰大厦5楼
电话:(025)86803311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扩展资料
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伤残鉴定所需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参考资料来源:南京交通事故律师官网:南京有哪些司法鉴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