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还有半个月就到期了,当初是跟第三方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就是我在A公司工作,与B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劳动合同快到期我没有接到任何续签合同的通知,两个公司都没有表态。而我自己也不想再签了,这个时候请问我需要跟我现在工作的用工单位提前提出辞职么?如果合同到期了我自动离职是否属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如果A公司不同意我是否有义务交接完工作再走?这个时候我怎样做对自己最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