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到期

我的合同还有半个月就到期了,当初是跟第三方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就是我在A公司工作,与B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劳动合同快到期我没有接到任何续签合同的通知,两个公司都没有表态。而我自己也不想再签了,这个时候请问我需要跟我现在工作的用工单位提前提出辞职么?如果合同到期了我自动离职是否属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如果A公司不同意我是否有义务交接完工作再走?
这个时候我怎样做对自己最有利?

合同到期不续签自动终止,不需要你辞职,到时候走人就行了。
合同终止,如果公司提出跟你续签并且不降低合同条件而你拒绝续签,那么就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跟你续签但降低了合同待遇,或者到期了它根本不提跟你续签的事,那么你离职的时候它就要支付你经济补偿。所以最有利的做法是等公司的态度。如果它不提续签,那就能拿到补偿,如果它提了你再拒绝,也没损失。
按照劳动合同法,交接工作需要做。可以提前几天,因为解除了合同你就没有义务给公司干活了。交接工作期间,公司支付你经济补偿。到期解除合同后,公司还要给你出具解除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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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6
从法律责任上讲你不需要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如果你和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需要提前通知是否续签,那么你就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务派遣单位是否续签。合同到期后就自然终止,双方不续签的就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或者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如降职降薪)续签而你不愿续签的,那么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在劳务派遣单位没有明确表态不续签的情况下,你主动提出不续签的劳务派遣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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