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
我是10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实习不久,因为学校要交就业协议书关系,所以必须给盖章,其中有一栏是: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那里要盖 这个一般情况是:学校(实习)所在人才市场的章,可是我的户口在老家,我没有迁进学校,也没有准备参加工作了迁出来,但是我的档案在学校,所以我还得去当地人才市场盖章,可是盖了之后,我的档案就留在福州了,我准备毕业(7月份后)去广东,到时候又得调档案吗?是不是很麻烦?有什么程序呢?档案不能直接带走吗?
急救.....谢谢
对了,我是在福州读大学,也在福州实习。。。,如果存在相同经验的人,恳请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