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找了好久,好不容易有家公司要我,但是工资比我预期的最低标准还要低,我应该去吗?我是做财务的,她说我要做的工作是总帐的工作,但是给的工资低于全市总帐工资水平。还说这是为了留住人才,让员工通过自己努力去加薪,如果一开始给很高,后期可能不能满足员工的要求,会让员工心灰意冷。。。这个逻辑对吗?有没有资深HR帮忙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