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前几天被一辆passat撞了一下,当场晕了过去,当时司机打了110和120,事故认定司机全责后,司机把我父亲送到了医院,我父亲醒来后电话通知了我,我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也不太懂相关方面的常识,当天就是配合着做各种检查,检查出来没有什么大碍,只是有轻微的脑组织损伤(以前称为脑振荡,据说现在医学上没有这种说法了),治疗完之后,我姐夫开车把父亲送回了家里,司机让我和他一块儿上交警队领交通事故处理单,我就和他一块儿领了单子,领单子的时候,交警说司机是全责,当时我父亲晕了无法签字,让我代我父亲签字,还说你们领完单子私下协商,商量好之后,让我把单子给司机,就算结案了。当时我什么都不懂,就和司机各领了这个交通事故处理单出来后,司机说“你带你父亲回家先养几天,几天后过来复查一下,如果没什么事了,咱们也都放心了”,我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毕竟是人最重要,应了他的话,心想先回家观察一下病情再说。事后,连着三天,司机没有来一个电话,我有点沉不住给他打电话,说让他陪我父亲去医院复查,他声称没时间,一连五次打电话都声称没时间,我该怎么办?领了交通事故处理单是不是就意味着已经结案了?给交警打电话,交警说让我起诉他?非得起诉才行吗?后来给他打电话,不耐烦了,竟然口口声声说当时事故根本不怨他,只是他觉得自己是全险我父亲又晕了,不得已才都揽了下来,他说事故当天他已经花掉一千多元为我父亲做了全面检查,楼上楼下的跑这已经仁至义尽了?!我彻底拿他没办法了?听说没有结案,他的单子也报不了的,我们这算已经结案了吗?望知情人士给予解答,十万感谢!
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是一种事实的结论,并不等同于结案,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作为划分双方赔偿责任的依据,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后期还涉及赔偿的调解,而且在交警的调解下和解不了的,还有可能需要到法院去起诉,当然,事故当事人在事故中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还面临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