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必须事先将到达退休年龄的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基本情况填写好《企业从事特殊工种职工提前退休情况公布表》在单位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一周;
(二)公示后,由企业负责填写《绍兴市从事特殊工种职工退休名册表》和《绍兴市从事特殊工种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经车间(班组)、厂部签署意见后,连同职工本人档案、身份证原件及张榜公示情况的书面报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范围认定工种性质,并对其累计从事时间进行认定;
(四)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办理退休手续;对不符合条件人员,退回档案管理单位,并说明退档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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