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Ⅰ类银行账户,同一银行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
银行帐户可分为基本帐户、专用帐户和辅助帐户三类。
Ⅰ类、Ⅱ类和Ⅲ类户的功能、账户形式、额度、开户要求:
扩展资料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同的存款人应按下列要求向商业银行相关网点出具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 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 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 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 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