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是爷爷的名字,房子是我爸盖的房产证是我爸名字,大伯叔叔有权争房吗

我爸妈有一套房子结婚后自己盖的有房产证,但土地证是和隔壁爷爷家的在一起的,后来把门面出租了,现在姑姑和叔叔要分房租说是爷爷的土地,我们可以不给吗

可以不给。
我国实行地随房走,房随地走。
在土地上建盖房屋,由你所说可以知,是你爷爷同意的。
你们出租是基于你在土地上建盖的房屋,出租的是房子,并非土地,虽然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但是此应当认定为你们的个人财产。
你爷爷这不还没死嘛,他还没死他们争个什么劲啊。
而且即使是过世了,仅仅对于土地使用权部分是否有权继承也要分情况是宅基地性质的还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的来分。并非一定就有继承权
不过综上,就房屋的租金问题,他们是没有权利要求分割的。追问

那要是等爷爷奶奶不在了,我们家的房子算他们二老的遗产吗?最近他们跟我爸吵着要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追答

不算他们的遗产。
但是就土地使用权的部分要看是属于宅基地还是建设用地。2者性质不一样,能否继承不知。

就目前来看他们是无权问你父亲要钱,二老还没死呢,就算是死了,房租是基于你的房子所得的,不是基于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他们的主张是没有道理的

追问

我们就是县城的,不是农村的土地,现在我们家那块地爷爷的其他子女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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