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交通事故赔偿

律师你好,是这样的,3月1号我被摩托车撞伤了,是软组织创伤,左边手上有明显的伤痕,在医院住了3天,我的伤还没有好,肇事者就走了,打了很多电话也不来,昨天我给他打电话他就直接说不来了,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肇事者回去关系私自买通交警把摩托车取走了,请问这样交警月责任吗?肇事者应该怎样赔偿?我想咨询一下

1.根据规定,对于事故车辆,交警部门只能以车辆检测的名义暂扣三个工作日。所以不一定是对方买通了交警。

2.本起事故,你要去找交警部门,让他们对责任进行认定,既然交警部门处理了,那么就要去找交警。

3.由于对方是机动车,所以只要对方有责任(无论是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你的医疗费在1万之内都由对方承担。

4..只要对方有责任,那么他就要赔偿你误工费(住院的天数+休息的天数“以医生的正规病历上的休息天数为准”),护理费(只有住院的期间有)、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只有住院期间有)这四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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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7
  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应该选择报警处理,由交警队根据事故现场确定双方责任,并出具事故认定书,就赔偿事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起诉处理。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第2个回答  2010-03-09
看样子,楼上的回答得很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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