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能申请执行。生效的经法院调解的民事调解书与生效裁决书具有同等效力,义务人不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人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4、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未履行相应义务;
6、属于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
1、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应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2、如果委托代理人申请执行的,还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