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在大陆生孩子怎么办户口

我目前的香港户口是单程证办理的非永久居民,现在和大陆的男生结婚,请问生了孩子可以办理香港户口吗?
我有过一个孩子户口在香港,跟前夫了,现在想再生孩子一样可以申报香港户口吗
?现在的老公也离婚过,有个孩子跟我们一起生活,请问如果我们再想生孩子申报不了香港户口可以申报国内户口吗?

可以咨询居住地派出所户籍民警上户口的程序。

我是港人,快生孩子,我个人选择孩子在深生产,回四川入户,到高中才决定取不取香港身分证,
这样多一个选择,也绝不会映响孩子港人身分.
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申请单程证往香港程序
程序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局(大、中城市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省直单位人员通过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为32×44MM)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 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两份和二张同申请表上相同的照片;
2、交验出生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已婚的需交验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 3、申请人在国外兄弟姐妹的身份证、户口簿、回乡证、护照影印件一式两份;
4、交验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港的身份证、回乡证、结婚证(若父母已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父(母)有前妻(前夫)的,需交验有关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等);申请人在港一方的父或母,在港连续住满7年的,提供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或母已在港连续住满7年的相应证明;
5、申请人的父或母一方未去港定居的应交验内地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6、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对申请人单程往港的意见;
7、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4条第1段,
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不一定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资格下了定义,
头三点包括: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以上两项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即无结婚证也一样权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第三款,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 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 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出生登记。
第2个回答  2010-04-05
先说一下,最好在香港生,本地居民生孩子也不要钱。最多一千多块。
1,先到计生部门开准生证
2,选择医院生宝宝,生完宝宝医院给开出生证明
3,拿著这些去你老公户口所在地办户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4-02
还这有点复杂啊。。
说不太好。政策这东西,最好问政府。
好像是未满十六岁,需要靠父母供养的子女可以投靠居住在香港的父母。
第4个回答  2015-05-30
开个出生证明,回香港办理吧?不会想入籍大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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