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应届毕业生网签就业协议违约金问题

我是山东省应届毕业大学生,山东省内就业实行网上签约,去年12月我与一家化工厂网上签约,协议上权利义务相关规定都没有,也无本人、学校、公司签字盖章,就是一纸空文。此外也无任何书面的三方协议。公司要求1月15日正式上班,试用期开始.因不满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三月底辞职,未办理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按公司规定,旷工三日即开除。公司向我索要3000违约金,否则不在网上解约,无法签下家公司,档案毕业时也会发过来。请问该不该交违约金?若公司认为我辞职,是我违约。如公司在开除我的前提下,则他违反了协议。请问到底该怎么解决?

广东胡律师: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非劳动者接受过单位的培训,或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协议,劳动者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也只有这两种情况辞职要交违约金。

你不是上面的理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你要辞职也得按《劳动法》提前1个月申请。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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