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共有7个子女(6个女儿,1个儿子),生母早已去世,父亲于1997年与我继母结婚。两人结婚将近20年。我父亲于2014年12过世,留下街边住房一套. 父亲遗留下的该套住房是集体土地证的,这些证件全部在继母手中,还有我父亲在2003年就立了遗嘱,说怕继母以后没有地方去,将房子公证给了继母,我想请问有没有知道的律师,我们子女还能继承房产,父亲的遗产将如何分配。
首先一半作为父母夫妻共同财产,不用继承,这是属于母亲的财产。剩余一半一般是母亲和子女平分,前提是父亲的父母不在了,如果父亲的父母还在的话,他们也可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