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地社区不具备居住登记职权而只能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明,建议公民直接带上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以及暂住证(或居住证)前往咨询办理居住证明。
一、居住证明办理所需资料
以《黑石渡镇辖区居民居住证明服务指南》作为参考,居住证明在社区以及在派出所办理所需要提供的资料都是相同的,一般考虑直接提供以下资料进行办理:
1、公民在当地社区居住且办理居住登记;
2、可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等资料;
3、可提供在当地办理的居住证、暂住证。
二、居住证明办理流程
根据个人经验,公民若需要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明,参考流程如下:
1、当事人提供当地所需资料;
2、办理人员当场核对资料以及核对居住系统资料;
3、对于资料提交满足的公民直接给予办理居住证明、资料不满足的要求补充资料才办理居住证明。
考虑到各地有居住登记职权的派出所所需资料不同,建议公民在前往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明前先咨询了解当地流程。
参考资料:
《黑石渡镇辖区居民居住证明服务指南》霍山县人民政府
http://www.ahhuoshan.gov.cn/openness/detail/content/5a6982271ea8ac48190000e5.html
派出所可以开具居住证明。
只要能在公安机关有关系统查询到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证件,即可向居住地、工作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上述证明。委托他人代办需要同时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证件以及委托书,经民警核实后进行办理。
扩展资料:
居民、职工家属“农转非”
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