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悔了怎么办

1、提交相关的身份资料;2、离婚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1)核实双方身份资料2)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3)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4)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5)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8-08
你好,离婚协议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协议,生效条件就是双方去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所以如果你不去办理离婚登记就是无效的。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愿签订离婚协议时就应当预测到自己的行为的性质和可能带来的后果。离婚协议中财产及债务处理属于对财产的处分,这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属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和婚姻法等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受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条款的约束,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为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该条款规定原则上不改变财产分割协议的约定,除非有特殊情况,体现了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如果对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条款反悔,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者符合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变更抚养权的条件的,则应当支持申请方变更抚养权的请求,若无明显不利或者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则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驳回申请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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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8-08
应与对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办理复婚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第3个回答  2020-06-03
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当事人一方想夫妻重归于好,另一方也表示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以上就是“后悔协议离婚怎么办”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第4个回答  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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