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 一共可以拿多少补偿金

看看这些数据有没有可以用到的,谢谢了:
一、职工平均工资

2008年度城镇集体以上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37987元,比上年增长14.3%;市区(含锡山、惠山区,下同)职工平均工资为39129元,比上年增长12.6%;江阴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8171元,比上年增长16.4%;宜兴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0656元,比上年增长18.8%。

二、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08年度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843元,

比上年增长13.0%;市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9712元,比上

年增长11.6%;江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8766元, 比上年增长15.1%;宜兴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149元, 比上年增长16.4%。

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

2008年度城镇集体以上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32862元,比上年增长13.3%;市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34666元,比上年增长11.9%;江阴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30445元,比上年增长14.7%;宜兴市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4148元, 比上年增长16.0%。

四、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08年度城镇集体以上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791元,比上年增长11.8%;市区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5276元,比上年增长10.6%;江阴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981元, 比上年增长13.3%;宜兴市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603元, 比上年增长14.3%。

凡涉及使用2008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事

十级工伤当事人可以享受七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还有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但总的说来,十级工伤,一般赔付标准在4.5万---6万元之间。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是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符合规定的员工强制性购买的保险,所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受到伤害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时,用人单位都应当根据所在地的相关补偿标准支付劳动者工伤补偿金。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是可以同时存在于工伤这种伤残情况下的,一般工伤补偿金相对于商业保险要赔偿的更多一点,但是是否购买商业保险是由老板个人意愿决定的,通常是老板购买来冲抵员工工伤时由公司支付的那部分补偿金的,所以如果是老板同时为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时,劳动者也只能享受工伤保险。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21
【工伤十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30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范围内参保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4、工伤职工已经评残确定伤残等级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1) 对于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除非这些职工死亡或者已经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存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某些重大过失。
(2) 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而不能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 对于被鉴定为七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前,除非工伤职工具有《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重大过失,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其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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