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十月时我发生交通事故,为双方同等责任,理赔时对方保险公司说车损部分是由对方负责,既互相赔付对方车辆的修理费用,发生交通事故互相赔付对方损失合理吗?
双方修理费不同是互相赔付对方还是双方相加除以二来赔付?
比如你车辆损失5000元,对方保险公司交强险先赔偿2000元,超过2000的,按五五责任平分,那对方应赔偿你3500元修理费,剩下1500元找自己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
我方车辆修理费不足2000,对方交强险过期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