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产证上有三人的名字 那有没有户主的概念?

因为房产证上我老公的名字是后加进去的,现在奶奶总说她是户主,就算产证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她还是可以全部做主的。
我觉得她应该只有三分之一的份额和处置权,对吗?就算她立遗嘱,也只能对她那三分之一立遗嘱,对吗?

1、房产证是房产物权设立的唯一合法证明,产权所有人之间没有从属关系。
2、如果产权为多人共有,但没有注明所占比例的话,即可视为所有产权人平均占有。例如:3个产权人各占1/3,2个产权人各占1/2。
3、产权人只是有权处置自己所有的房产,无权处置他人所有的房产,另有约定或委托的除外。
所以说,你的说法是对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3-30
你说的对,是只有1/3的的房产的权利。因为共有关系,如果约定不明,而且不是共同共有(一般指夫妻之间)的话,那么民法上是算等分的,就是几个人分几分。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0-03-30
1、房产证是房产物权设立的唯一合法证明,产权所有人之间没有从属关系。
2、如果产权为多人共有,但没有注明所占比例的话,即可视为所有产权人平均占有。例如:3个产权人各占1/3,2个产权人各占1/2。
3、产权人只是有权处置自己所有的房产,无权处置他人所有的房产,另有约定或委托的除外。

你的理解是非常正确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19
三分之一的也是一样的没有权利的,三个人名就是三个人共有的,除非你们三个人达成一至才行,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利支配的
第3个回答  2010-03-19
您好,你的理解是对的。奶奶只能处理他的那部分。如果三个人没有做产权明晰那就试为平分各占三分之一。总知奶奶在立遗嘱时只能对他的产权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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