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媳妇在超市排队时,因对方2个女的插队,我们发生口角后,她们先抓住我媳妇的头磕到地上了,后来我们打起来了,对方一人左肘关节脱位(经网上查找属于轻伤),我媳妇头皮下血肿和脸部抓痕(经查询均为轻微伤),我有一个指甲伤了,但未暴露甲床(经查询不算伤),经派出所了,我们双方都找人了,我们找到了一个副所长,她们找的谁不知道,但经手的具体办案民警都像是她们的人,不知道需要多少钱能处理完,对方短期内医疗费不会超过2000,我们也就3-4百,如果按法律走,她们两个会拘留10-15天,我可能会判3-6个月,真晦气,我打人时,都是拉扯和脚踹,都没用拳头,结果对方肘关节脱位,随便请教一下,如果是打架过程中由于对方摔倒引起的脱位,我是不是要负责啊,我查过医学书,肘关节脱位最常见的原因是外伤,以倒地后手支撑地最为多见。我觉得我没有踹到那个人的左臂,因为她们俩和我媳妇三个人都倒在地上,伤者在我媳妇身下,我不能打我媳妇的方向啊? 第一次打架,就这样了,看见媳妇被打,极度愤怒,后悔当初打的太轻,没意识到要跑,现极度郁闷中,,求各位帮帮忙,小弟不胜感激,